這次在8月30日星期日在海埔社區舉辦石滬巡禮中,很高興這次「後龍紫有愛作夥防暴力」的場次邀請到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鄭筱蓮社工督導蒞處擔任講師,為我們講座「兒少保護宣導」。現場的鄭督導的講課技巧以輕鬆、有獎徵答的上課方式,讓我們更認識兒少的保護的精髓。
兒少:兒童是指十八歲以下,目睹及受暴的兒童。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懷受虐兒少與家庭,以提高通報意識。
什麼是疏忽?.
疏忽則為孩子的基本需求,如飲食、穿著、居住環境、教育、醫療照顧等,受到嚴重或長期 忽視,以致危害或損害兒童健康或發展,以及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照顧的孩子單獨留在家 中,或交給不適當的人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