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的定義,一切不受歡迎、與性或性別有關,會讓人感到不舒服,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甚至影響到當事人的就業或就學,即可構成性騷擾。 不少人在對談時,喜歡碰觸對方,或開些黃色笑話,如果對方感到不舒服,這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所以,性騷擾的認定,可說是從當事人的主觀感受出發。
透過老師的舉例及宣導,更清楚知道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有哪些狀況及求助管道